以下是我上星期在自由時報網站投訴的內容

自由時報於2006.9.10寵物遊樂園刊登的照片是我的寵物麝香豬歐咪.
當初~因為我拿歐咪照片去投稿!
被自由時報登出來.還很高興的登在網誌裡給大家看.
但是.在2006.12.9寵物遊樂園刊登的照片還是我的寵物歐咪(同一張照片)
但飼主寫的卻不是我的名字.
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種情形!
我當晚看到時馬上就打到自由時報去了.

後來你們回覆是說是12.9的報紙誤植.
但是自由時報週報組寵物版編輯馬媛文非常沒有誠意.
處理態度非常令人生氣!
明明就是自由時報的錯誤~但是處理起來卻好像是我的不對一樣.
你們明明知道自己錯誤.誤刊.卻不主動處理!!而且9.10刊登照片的稿費也沒有給我!

請貴報儘快處理.不要認為事情可以草草帶過.
關於此行為在沒有得到正確並令人滿意的回覆之前.我不會輕易放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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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, 28 Jan 2007 01:22:03 +0800
莊小姐,您好:

我是自由時報週末生活版的主編潘玫均,
得知您在本報爆料專線反映寵物照片一事,
經查明原委後,本想親自與您取得聯繫,
昨、今兩日致電多次並留言,都未能直接通上電話,
只好不禮貌地改用Email的方式回覆。
我已經看過編輯與您的所有信件往返,
本中心編輯的確有處置不夠周全之處,
在此向您致歉,並會要求編輯改進。
也請您海涵。
您信中提到的稿費之事,
之前見報的照片以及12/9見報的同一張照片,都會給予稿費。
本報發送稿費之權責行政單位為編政組,
經我向編政組查證之後得知,
由於之前您個人的銀行帳號、戶籍資料不夠完全(需含詳細區里鄰),
編政組曾發信請您填寫完整,以利寄發稿費,
可能誠如您說的,不巧那封信被您砍掉了,
所以遲遲無法收到稿費,並非故意延宕。
而且通常等到下一次編政組清查未發稿費時,才會再次發信給作者。
為此我特別請編政組加速處理您的稿費,
還請您填好此信附件之資料後,
盡快回傳到本報編政組writerme@libertytimes.com.tw,
最快下個月中旬即可收到。
另外,我們已於2006/12/17在「週末生活版」E22刊登更正啟事,
表達我們誤植圖片作者的歉意。
在此我們願意補登一張新的歐咪照,作為善意和歉意的表達。
如蒙同意,就煩請您再寄上另一張歐咪的可愛照片,
我們將盡快刊登,並依正常程序發予稿費。
週末生活版開闢這個專欄,本就基於大家喜愛寵物的心,
提供一個發表的園地,和愛好者一起分享,
期盼您持續的支持和呵護,不因誤會而失了這本心。
最後特別要為這段時間帶給您的困擾再次致歉。
祝 平安喜樂
自由時報週末生活版主編
潘玫均 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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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是自由時報最新的回覆!

我想不通為什麼一定要讀者生氣了.要翻臉了.才要這樣解決呢
一開始和顏悅色.有誠意一點.不就什麼事都沒了嗎
我只是想要一個道歉而已!
其實道歉不能登的跟原圖一樣大
只要說一聲
我也ok
反正不是圖被冒用.只是編輯錯誤而已!
不是什麼大事
但是那位編輯的態度真的令我太生氣了!
所以我一直不罷休
其實.這件事追究到現在只是爭一口氣而已!
幸好最後有了好的結果
但是.我沒有答應要再投一張歐咪的照片!
一來不想要歐咪的照片豐富他們的版面.
二來一個稿費要處理一個月.實在太有效率了啊~哈哈

我覺得很多事情還是要據理力爭才行
(這件事雖然拖了很久.但是一直到2007我都還要討個公道.就知道我很愛記仇囉!不要惹我!^^)


>>自由時報誤登歐咪照片的始末 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obi65&article_id=3502888
>>縵媽媽與編輯的mail往來 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obi65&article_id=351614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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