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些都是我跟自己時報的mail來往~
被登出不是我跟歐咪的名字的照片當天跟隔天
我都有寄出信件
以下是我跟自由時報的往來~

↓第一張(我向自由時報抗議!並表達我的不滿~)


↓第二張(自由時報回覆.看文字還算有誠意.至少動作很快)


↓第三張(我繼續與自由時報聯絡.)


↓第四張(自由時報令我...的回覆)


看到第四張時我有點生氣
因為那種感覺就好像他說

”我已經要道歉囉~看你接不接受!!不接受就算了~
你不要得寸進尺.如果有問題~我們法律上見...的感覺!!!”(這只是我個人感覺!!)

所以我並不想接受他們的說法-”本版基於”誠意”願意刊登更正說明”
是喔!原來不是因為你們錯誤了才道歉啊~是因為你們很有誠意喔!?~哇~那我應該謝謝你囉?!~

好感動喔!我收到誠意了ㄝ~
~x的.我不缺那300塊.就算之前的稿費也不給我~我也不缺600!!

我不知道這種那來的”誠意”可言!!!
我覺得我的條件並不過份~也沒有強人所難~
既然這麼有誠意的話.我就再繼續堅持自己的意見了~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bi6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